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,赣州经开区法院按照中央、省委、市委和上级法院的决策部署,不断增强打好专项斗争的政治自觉、增强为民司法的政治立场、增强同黑恶势力斗争到底的政治担当。坚持高起点谋划、高标准推进、高质量落实,从严惩处涉黑恶犯罪,震慑了不法分子,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。 发挥“头雁效应”,提高案件质效 黑恶势力是社会毒瘤,人民群众深恶痛绝。赣州经开区法院自觉扛起政治责任,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,主要领导认真落实“第一责任人”职责,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亲自抓、主动抓,分管领导具体抓、用心抓,通过发挥“头雁”效应,不断提高涉黑恶案件审判质效。 三年来,该院对涉黑涉恶案件落实领导包案制度,由“一月一调度”调整为“每周一调度”,清单管理、倒排工期、限时结案、高压推动,确保案件清结。为提高审判专业水平,该院指定院庭长审判团队专门审理涉黑涉恶案件,最大限度保证案件质量。积极创新工作方式,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理涉黑涉恶案件,共适用审理8件。严把案件质量关,主动邀请检察院参加涉黑涉恶案件审委会,统一案件办理标准,对相关案件均提前介入,确保把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办成铁案。 截至2020年底,该院共受理涉黑涉恶案件33件190人,案件审结率为100%,如期实现“案件清结”。 保持高压态势,力求“黑财清底” 通过非法手段攫取经济利益,是黑恶势力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经济基础。为切断黑恶势力的经济来源,该院坚持问题导向,保持高压态势,强化线索核查,做到精准打击,力求“黑财清底”,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。 朱作文等4人恶势力团伙一案在当地影响大、关注度高,涉案财产和涉及群众人数众多,是全省重点督办涉恶案件。为推动该案“黑财清底”,该院主动靠前,在侦查、庭审等多个环节引导准确甄别“黑财”;采用线上查控与线下调查相结合、提审讯问查找财产与上门动员家属代缴相结合、社会公开征集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等方式,率先在全市实现首个机动车专线执行查控系统启用,全方位查控“黑财”。同时,该院还针对公安已查控财产、实物财产和债权等不同形式的“黑财”采取了“分类处理、逐个击破”的工作原则,实现了快速、高效、全面的处理。 “为合法有效收缴朱作文在凤岗峨眉公墓区资产,我们还联合政府相关部门成立了清算小组,开创了府院协作收缴‘黑财’新模式,成功在23天时间里高效完成占地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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